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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鸿贸易:万科“宫斗”敏感期 新华社专访王石、姚振华

时间:2016-7-8 来源:大鸿贸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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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日晚间,万科发布公告称,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5.00%。这意味着,万科股权之争中宝能系将触发其第5次举牌。持续近一年的万科股权之争或硝烟再起。

“新华视点”记者近日专访了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、宝能系实际控制人姚振华。

激辩三大问题 双方观点针锋相对

去年7月起,宝能系持续增持万科,到12月万科停牌前其股份超过24%,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。“我们投资万科既是去年股灾时响应国家号召的救市行动,又是‘新国十条’背景下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。”姚振华说,我们投资万科股票是希望分享投资回报,做万科的战略投资人。

我刚开始接触姚振华时,他说宝能是想做财务投资者。”王石说但明显宝能是想控制公司,做一些“想做的事”。

今年3月,万科宣布将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引进深圳地铁作为战略合作者。这一方案遭遇宝能系及事件角力另一方华润的明确反对。“该重组方案严重违背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。”姚振华说,经测算,万科对深圳地铁增发后,现有股东的权益将被摊薄约5%。

“引入深圳地铁既能解决万科的股权之争,又符合万科的战略转型需求。具体的增发价格还可以谈,是个技术问题。”王石说,从长远利益看,由于获得了深圳地铁优质项目的“优先权”,所有股东几年后的收益就足以覆盖摊薄产生的成本,合作能得到资本市场的最大认同。

6月26日,宝能系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罢免包括王石、郁亮等在内的董事、监事,万科股权之争骤然升级。

姚振华这样解释宝能的想法:我们作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,投入最多,迫切希望万科能够健康发展。但本届董事会无视股东利益行事,强行要引进深圳地铁,我们这才提议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,符合条件的人选依然可以通过选举重回岗位,这并非是外界所说的“血洗”董事会。

王石则认为,宝能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不是个案,举牌过南玻A、韶能股份等公司,都是强行进入,然后改造董事会。“宝能成为大股东才几个月,就要罢免整个董事会、赶走整个管理层。他们真有能力管好这家公司吗?这像一般投资者的想法吗?”

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未来走向有待观察

围绕万科控制权争夺,舆论广泛关注。国资委、证监会、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都对此作出回应。

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1日表示,万科事件各方应着眼长远,把保护投资者利益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。

谈到万科事件未来的走向,姚振华表示,我们希望推动万科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合理改组,选出能够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董事会和监事会,推动万科成为真正具有优良治理结构的上市公司,回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。

“我们将本着对事不对人的态度,从大局出发,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,从万科长远发展出发,以最大的诚意与各相关方进行坦诚沟通,尽快平息纷争。我们相信万科一定能够顺利、平稳渡过此次事件,也相信万科的明天会更好。”姚振华说。

王石乐观地表示,引入深圳地铁的方案董事会已通过,可以继续往前推进。重组方案最终还要召开股东大会决定,这个程序最快也要两三个月时间。因此,努力改变局面,万科应该说还有时间。

“我们相信市场的力量。”王石说,万科团队是非常优秀、尽责和自律的,应当摒弃鱼死网破的斗争哲学,在多元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框架下,找到一种折中的、共赢的方案往前走。

万科事件角力的另一方华润表示,反对万科资产重组方案,对宝能罢免提案有异议,并称会从有利于万科发展的角度,考虑未来董事会、监事会的改组。

最新公告显示,2016年1-6月,万科累计实现销售面积 1409.0万平方米,销售金额1900.8亿元,行业领军者地位没有动摇。

意义超越事件本身 呼唤资本市场制度完善

万科股权之争剧情反复,事态不断升级,已成为当前资本市场的标志性事件。“依法依规,按照法治化、市场化的原则,事件一定能够得到解决。”不少专家表示,万科事件的意义早已超越事件本身范畴,值得各方深思,也呼唤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。

一是完善股权并购监管机制。万科事件中,交易各方信息披露、资金来源审查等问题引发外界质疑。万科独立董事华生说:“万科事件各方信披不充分,让投资者疑虑重重,甚至连我这个独董都不清楚怎么回事。”

“宝能系”举牌的资金来源和杠杆行为是否合规?王石认为,宝能系杠杆或在20倍以上,“用很高的成本集资,再放很高的杠杆来做高风险的股票投资,不断举牌,攻城略地,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不良影响。”

“我们内部也进行了严格的压力测试,测试结果显示即便在最不利的情形下我们的现金流水平、盈利能力依然保持良好水平。”姚振华说,宝能旗下的钜盛华投资万科的资金来源风险可控、合法合规,实际杠杆倍数为1.7,最高不超过2:1,完全处于安全范围以内。

二是规范上市公司治理。华润、宝能都直指万科“内部人控制企业”问题。姚振华说,万科在引进深圳地铁时从未与股东和董事进行沟通,在无具体可靠的重组标的情况下以重组为由、火速停牌,阻止投资者交易,违背了市场规则,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基本权益。此外,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未经股东大会审议,也未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,游离于万科正常管理体系控制。

对此,王石回应说,如果万科是“内部人控制”,那么过去30年万科都是“内部人控制”。“内部人控制”了30年,把一个小微企业控制成全世界最大的房地产公司?万科历来都是公司治理的典范,怎么会一下子变成内部人控制了呢?

至于万科的合伙人制度、“德赢计划”和“盈安计划”,王石说,这些都是经过董事会批准,用于激励员工的合理合规做法。

三是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。“我们在肯定万科乃至其他创始人和经理团队做出很大贡献的公司时,不要忘记不说话的股东,一定是股东的正确选择,然后才有了公司的高速成长。”姚振华说。

“有些人强调资本的力量,但大股东的权力也不是没有边界的。”王石说,宝能种种意图控制公司的做法,对于中小投资者是一种伤害。当然,万科管理层在处置此次事件时,也有很多不当之处值得反思和检讨。

专家表示,万科事件参与各方出于各自利益,争夺公司控制权无可厚非,但一定要在制度、规则的框架下进行博弈。依法依规,按照法治化、市场化的原则,事件方能得到解决。